【平安策略】绿色经济系列专题(二):绿色金融是绿色经济发展的先行抓手
分析师
魏伟 投资咨询资格编号:S1060513060001
张亚婕 投资咨询资格编号:S1060517110001
袁喆奇 投资咨询资格编号:S1060520080003
研究助理
武凯祥 一般从业资格编号:S1060120090065
谭诗吟 一般从业资格编号:S1060120070034
摘要
绿色金融是我国碳达峰碳中和“30·60目标”的重要抓手,2020年以来政策加大绿色金融布局力度,未来我国绿色金融有望迎来长足发展。
我国绿色金融自2005年起步,2016年出台顶层设计文件,2019年以来发布《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和《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等新版标准,2020年发布《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方案》,目前初步形成绿色信贷、债券、保险等多层次市场。具体来看,绿色信贷已经建立包括分类统计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和奖励激励机制在内的政策体系;绿色债券根据不同债券类别逐步形成包括发行标准认定、信息披露和续存期管理等制度的差异化政策体系;对于绿色证券指数、绿色保险和环境权益交易市场的政策建设仍在推进中。
从国内现状来看,我国绿色信贷规模12万亿位居全球第一,绿色债券累计发行1.2万亿位居全球第二,资金主要投向清洁能源和交通领域,商业银行是绿色信贷、绿色产业基金的重要参与者。绿色信贷在绿色交通、清洁能源、战略性新兴三个产业上的投放总额占比近八成(截至2017H1);2019年绿色债券募集资金投向中,清洁交通占比达到26%,清洁能源占比为27%。
全球对比来看,绿色金融同样是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政策部分。欧洲绿色金融发展相对领先,欧盟绿色金融政策体系以《可持续发展融资行动计划》为纲领性文件,政策重视分类标准和信息披露。2018年出台的《可持续发展融资行动计划》是欧盟绿色金融的实施路线图,为绿色金融政策的落地提供了方向和时间表;《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提供分类清单,包含关于67项几乎所有经济活动的筛选标准,每项活动均列示方法论和可行范例;信息披露方面,欧盟委员会制定了《非财务报告指南》(NFRD),就如何披露气候相关信息为企业作出进一步指导。
全球绿色金融实践形式以绿色债券为主,累计发行规模超过8600亿美元,能源、建筑和交通为主要投向,但是整体发展也更为多元,在绿色保险和环境权益交易市场的建立上也在稳步推进。全球绿债发行规模从2014年的370亿美元上升至2019年的2589亿美元,美国、中国、法国等地区是主要的绿债市场,能源、建筑、交通投资规模占比超8成;海外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包括绿色建筑保险、天气保险、碳保险等;碳交易、可再生能源交易市场已初步构建,欧洲、美国启动较早且相对成熟。
借鉴海外经验,我们对于我国未来绿色金融的发展有以下展望:一是绿色金融作为实现碳中和的先行抓手将迎来快速发展;二是我国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建设有望从多方面入手,如统一和细化分类标准,制定绿色信息披露规则,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环境和气候风险分析,强化低碳投融资的激励机制以及加大推进ESG投资等;三是从当前金融领域投放来看,清洁能源(风电、光伏)、建筑(新型建材、节能型技术、工业废渣综合利用)和交通(新能源车)领域有望成为绿色经济最先受益的板块。
风险提示:1)绿色经济推进不及预期;2)宏观经济下行超预期;3)金融监管以及去杠杆政策加码超预期。
01
中国现状:绿色金融政策加快推进
1.1 政策体系: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是主要方向
根据《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的定义,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绿色基建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
政策脉络
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自2005年开始,2016年出台《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顶层设计文件,自此我国绿色金融政策加快推进,2019年以来陆续发布《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和《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等新版标准,2020年发布《关于印发〈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回顾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历史,主要有以下几个关键节点:2005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是我国首个绿色信贷政策,标志着我国绿色金融的开始;2012年银监会制定《绿色信贷指引》,从组织管理、政策制度及能力建设、流程管理等方面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绿色信贷做出更加明确的引导;同年,银监会制定了绿色信贷统计制度。2015年国家发改委、银保监会和央行分别或者联合发布了《绿色债券发行指引》、《能效信贷指引》以及《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2016年中央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是绿色金融政策的顶层设计,此后我国绿色金融政策加快推进;2021年1月,央行在2021年工作会议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十四五规划纲要和2035年远景目标也提出要实施有利于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政策,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政策构建
《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从绿色信贷、证券市场绿色投资(绿色债券和绿色股票指数等)、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等方面阐述了未来绿色金融的政策方向。
第一,绿色信贷以《绿色信贷指引》为顶层设计,初步形成包括分类统计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和奖励激励机制在内的政策体系。2012年的《绿色信贷指引》是绿色信贷体系的顶层设计文件,对组织管理、内控管理与信息披露和监督检查等方面做出安排。分类统计制度方面,2013年银监会发布的《关于报送绿色信贷统计表的通知》将绿色信贷项目分为绿色农业、绿色林业、工业节能节水等十二类。考核评价制度包括《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方案(试行)》和《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方案(试行)》等核心文件,绿色信贷业绩评价每季度开展一次,定量指标占比80%,定性指标20%,定量指标包括绿色贷款余额占比、绿色贷款余额份额占比、绿色贷款增量占比、绿色贷款余额同比增速、绿色贷款不良率5项。针对信贷主体商业银行,2017年出台的《中国银行业绿色银行评价实施方案(试行)》,明确将从组织管理、政策制度能力建设、流程管理等多个方面展开绿色银行评价,实施方案的出台,预示着中国绿色银行评价的开启。而根据实施方案,评级结果将会纳入到银保监会对银行的监管体系中。奖励激励机制方面,央行将绿色贷款作为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SLF、MLF等工具的合格信贷资产担保品。
第二,绿色债券政策包含规范各类债券认定标准和发行流程的要求,也包括绿色债券续存期管理、信息披露等监管规范和激励措施。2015年发布的《关于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明确了绿色金融债的内涵、发行主体和发行条件。同年发改委发布《绿色债券发行指引》明确了绿色企业债的范围、审核要求等。2016年沪深交易所相继发布绿色公司债的通知,推进交易所绿色债试点。2017年的《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融资工具业务指引》提出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同年出台的《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成立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对于绿债续存期进行评估认证。整体来看我国根据不同的债券类别已经逐步形成差异化的发行和监管体系,在绿色债券分类标准方面,除企业债适用《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以外,其余均适用《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募集资金投向方面,金融债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要求100%投向绿色产业,公司债要求70%,企业债为50%。信息披露方面,金融债要求以季度为频率披露专项账户情况,公司债要求每年披露,企业债则无后续披露要求。
第三,我国对绿色证券指数的政策引导力度不断加大。2016年《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要研究设立绿色股票指数和发展相关投资产品;《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对绿色公司债券进行统一标识,并适时与证券指数编制机构合作发布绿色公司债券指数;《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鼓励市场投资机构以绿色指数为基础开发公募、私募基金等绿色金融产品;《服务绿色发展推进绿色金融愿景与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进一步加强绿色证券指数产品的开发和维护,鼓励资产管理机构设立跟踪绿色证券指数的ETF产品和其他多样化的绿色基金产品。
第四,我国绿色保险发展遵循政府主导的构建模式,目前已经发布多项绿色保险政策和指引文件。2007年环保总局、原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意味着绿色保险制度开始建立;2017年5月的《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责任保险风险评估指引》,是首个环保责任保险金融行业标准;2018年生态环境部审议并原则通过《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草案)》,明确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强制性”。
第五,我国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处于初期阶段,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逐步建立。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可以用经济手段达到环境治理目的,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我国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包括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和水权交易市场,其中碳排放权市场发展最快,其余仍在试点探索阶段。2016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提出2017年将建立统一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17年12月第一批7个试点省市运行3-4个履约周期,在此基础上宣布碳排放交易市场正式启动;2017年12月发改委印发了《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明确了我国碳市场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2019年4月生态环保部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是我国碳排放市场制度建设的重要进展;同年9月,生态环保部发布《2019年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含自备电厂、热电联产)二氧化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试算版)》,规定了相关行业的具体配额分配方法。
1.2 发展现状:绿色信贷规模全球第一,交通和清洁能源投向占比高
目前中国已形成多层次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发展较快。截至2020年末,绿色贷款余额近12万亿元,存量规模世界第一;绿色债券存量8132亿元,居世界第二。下文将重点介绍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的情况。
1.2.1 绿色信贷与类信贷:贷款产品逐渐丰富
绿色信贷业务
绿色信贷的参与主体主要是银行,当前规模达到12万亿元。在绿色信贷政策引导下,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推动绿色信贷业务的发展,绿色信贷余额稳步上升,截至2020年12月,根据央行统计口径,我国绿色信贷余额已由2013年的5.2万亿增长到12万亿,复合增速达到12.7%。绿色信贷余额占总贷款的比重稳步上升,2020年底占比达到6.9%,较2018年底提升0.8个百分点。
主要投向集中在绿色交通、绿色能源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投放行业分布来看,根据原银监会口径,绿色信贷投放主要集中在绿色交通、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上,三个产业绿色信贷投放总额占比接近八成(截至2017上半年为77%)。其次,绿色信贷投向占比相对较高的产业为公业节能节水、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以及自然资源保护,占比达到14.7%(截至2017年上半年),且呈现出逐年递增的趋势。绿色信贷的稳步发展对节能减排的贡献度逐步提高,根据原银保监会统计,2017年6月,绿色信贷的二氧化碳、标准煤的减排量分别达到4.9亿吨、2.2亿吨,促进节水7.2亿吨。
当前银行的绿色信贷产品逐渐丰富,质押担保方式不断创新。近年来银行结合所在地发展特色和产业支持政策,陆续推出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如邮储银行的光伏贷、建设银行的绿色智造贷、农业银行的油茶贷、湖州银行的绿色园区贷等。以绿色智造贷为例,2019年建设银行苏州分行推出“绿色智造贷”,园区支行与苏州市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签署“绿色智造贷”合作协议,面向园区开展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相关企业提供便捷优待的信贷支持。园区支行成为首个“绿色智造贷”落地银行,成功为苏州东吴热电有限公司申报2500万元授信支持,用于企业锅炉排放系统脱硫脱硝改造。
除此之外,银行在绿色信贷领域的创新还体现在质押担保方式的丰富,不断扩大绿色信贷的支持范围。如通过特许经营权质押、林地经营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未来收益权质押等,陆续推出能效融资、碳排放权融资等创新产品。以兴业银行碳排放权质押贷款为例,2014年,湖北宜化用210万吨碳排放配额做抵押,获得兴业银行4000万元贷款用于实施节能减排,这种融资增信方式的创新,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轻资产环保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类信贷业务
其次,银行类信贷业务模式也在不断涌现,一是发展绿色供应链金融,提供绿色保理融资。绿色供应链金融是指将绿色理念融入供应链金融全流程,资金专项用于节能环保和可持续发展领域,通过绿色金融和供应链金融的有机融合实现供应链金融的环境保护功能。近几年包括兴业、浦发等绿色金融发展领先的机构,在绿色供应链金融上不断创新,绿色设备与绿色产品买方信贷、保理等绿色供应链金融产品不断涌现。以浦发银行为例,2011年采用回购型保理融资的方式,发放了国内第一笔国际碳(CDM)保理融资贷款,提供3000多万元给云南滇能泗南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预计每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68.3万吨。目前,公司已形成能效融资(工业和建筑能效)、清洁能源融资、环保金融、碳金融和绿色装备供应链融资在内的五大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体系。
二是发展绿色融资租赁。与传统信贷产品不同的是,融资租赁具有“融资+融物”的双重属性,融资租赁既可以在绿色项目上直接提供资金支持,又可以在相关设备、基础设施上提供必要保障。过去几年银行同样在绿色融资租赁业务上进行尝试,对光伏、新能源车等领域,在项目建设初期给予资金支持,匹配项目收入现金流特点,设计有针对性的租金回收方案。如中信银行通过旗下中信租赁,聚焦“新能源、新环境、新材料”三“新”领域,与产业链内组件厂商、EPC施工方、电站的投资运营方等业内龙头企业全部建立合作关系,加入光伏绿色生态合作组织(PGO),服务协鑫、正泰集团、晶科股份等一大批优质清洁能源企业,项目覆盖内蒙古、河南、新疆等全国19个省区市。
投行与直投业务
除上述业务外,银行还在推动绿色投行和绿色产业基金的发展。一方面,在投行业务板块,国内银行机构正在积极推动绿色投行业务的创新,将传统投行的财务咨询服务、标准化债务融资服务、资产证券化服务等方面和绿色理念、绿色标准相结合,形成了围绕绿色经济的“融资+融智”综合服务,为企业绿色化发展提供咨询服务。在标准化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方面,银行通过银行间市场形成了丰富的绿色债券产品体系,参与承销规模2019年一度超过了1000亿。绿色资产证券化业务方面,底层资产的范围不断扩展,如绿色能源的收费权、绿色供应链产生的应收账款、租赁物业收费权、PPP项目收益权等,银行参与承销的绿色ABS、ABN规模快速增长。同时,银行积极探索绿色环境咨询服务和绿色财务顾问服务,如开展绿色项目融资结构设计,利用“商行+投行”的模式,满足其资金需求。以浦发银行为例,2009年与花旗银行签订了联合开发利用核证减排量值,试水国内碳金融领域。通过独家财务顾问的形式,引入CDM开发机构和交易专业机构,浦发银行为陕西两个水电项目争取到良好的成交价格。
另一方面,银行是积极探索设立绿色产业基金的主要机构。银行近几年,积极通过自有资金或旗下基金子公司,参与投资或设立绿色产业投资基金和PPP环保产业基金,按照市场化原则,为环境权益等领域的资产项目提供股权或债权融资。以农业银行为例,2020年7月投资80亿,参与设立了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投资标的集中在基础设施和新区建设等政府项目上,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雄安新区等新区的建设、扶贫开发、环卫绿色产业发展、跨国绿色发展等。
以兴业银行为例
兴业银行作为国内首家履行赤道原则的商业银行,在绿色金融的实践上,走在了国内银行的前列。2008年,兴业银行率先成为我国首个推行“赤道原则”的银行,随后推出国内首笔碳排放权质押贷款、国内首单绿色金融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境内首单绿色金融债等多个创新产品,形成了涵盖绿色融资、绿色租赁、绿色信托、绿色基金、绿色理财、绿色消费等多门类的金融产品体系,拥有较为丰富的绿色金融实践经验。2019年末,兴业银行提前一年完成2015年制定的“两个一万”(绿色金融融资余额和客户数量)中期目标,在MSCI-ESG评级中由BBB级晋升为A级。
我们认为兴业银行绿色金融的领先,主要体现在三个维度:一是内部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相对完善;二是绿色金融领域的资源支持力度领先;三是提供的绿色金融产品丰富多元。
第一,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公司治理中。兴业银行始终践行赤道原则,持续加强赤道原则项目存续期环境与社会影响绩效的监测评估,细化赤道原则项目全流程管理工具的科学性和应用性,持续进行赤道原则及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培训宣贯,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贯穿于运营管理各个方面,坚持“低碳办公,绿色运营”,从水、电、纸、油等方面多管齐下,节能降耗。坚持绿色采购,搭建采购与实物资产管理系统,加强对供应商在安全生产、环保认证、劳动保护等方面的严格审查和积极引导。同时,公司不断完善绿色金融的基础设施建设,在组织管理、制度和能力建设、流程管理、内控管理、平台建设、考核评价等方面,领先同业。如公司自主研发的绿色金融专业系统——“点绿成金”系统,在第17届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福建省十大金融创新项目”评选中摘得头名。
第二,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业务,累计提供绿色融资2.2万亿元。兴业银行从2006年就开始参与绿色信贷业务,严格按照“赤道原则”要求进行评估和管理,并制定了相应的绿色信贷管理制度,确保绿色融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截至2019年末,兴业银行绿色金融融资余额超过1万亿元,绿色金融客户1.5万家,累计为19454家企业提供绿色融资2.2万亿元。其中子公司兴业租赁绿色融资余额381亿元,兴业信托绿色融资余额50.9亿元,兴业基金绿色业务余额113亿元。
第三,引领信贷产品创新,发展多元化绿色金融服务。其一,公司在信贷产品创新步伐居于行业前列,如兴业银行与财政部下属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合作,创新推出绿色创新投资业务“绿创贷”,以多方合作的形式为企业提供低成本资金。其二,探索个人绿色金融产品。兴业银行推出的低碳信用卡,将节能减排从企业项目领域延伸到个人消费领域,持卡人通过低碳信用卡向环境交易所购买碳减排量,所付资金用于支持节能减排项目建设。2019年末,兴业银行低碳信用卡累计发卡量73.35万张,累计购买碳减排量379867吨。其三,在碳资产、碳排放权质押贷款方面不断创新。2011年,福州市闽侯县兴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的碳资产质押贷款正式下柜,这是国内首笔单纯以未来碳资产作为质押担保的授信业务。2014年,湖北宜化用210万吨碳排放配额做抵押,获得兴业银行4000万元贷款用于实施节能减排,是全国首单碳排放权质押贷款。其四,发展绿色供应链金融,探索绿色产业基金。兴业银行打造了绿色设备与绿色产品买方信贷、保理、国内证福费廷、银票贴现、票据池等绿色供应链金融产品,已在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生产、电力生产、光伏发电、轨道交通等多个绿色产业领域实现了产品落地,实现了对绿色行业领域中小企业客户的融资支持。截至2019年末,兴业银行绿色供应链金融业务共计落地122.77亿元。产业基金方面,2019年,兴业银行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清洁基金)签署绿色金融合作协议,“绿创贷”以债权方式进行投资,银行筛选项目,清洁基金评审项目,通过其低成本政策性资金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浙江省首单“绿创贷”业务通过清洁基金、温州市财政局、兴业银行三方合作,以“清洁基金‘绿创贷’+银行项目贷款”模式,向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了1.87亿元资金用于购置333辆新能源公交车辆,解决新能源公交车替换中的资金需求。
1.2.2 绿色债券:规模位列全球第二
我国绿色债券发行规模超过1.2万亿元,规模位列全球第二。得益于绿色金融政策的加码布局,以绿色债券为主的ESG主题债券在境内快速发展,截至2021年2月底,符合境内绿色认证标准的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累计超1.2万亿元人民币,2016年以来连续5年发行规模超2000亿元,2019年发行规模达到3133亿元。
但是目前绿色债券分类标准与国际主流机构的标准存在一定差异,未来在分类标准方面有望进一步统一。由于我国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及绿色产业发展与部分发达国家存在差距,因此在绿色分类方面包含了某些不符合国际标准的项目。截至2019年,同时符合CBI和中国国内定义的中国绿色债券规模为313亿美元,只符合国内绿色定义的绿色债券规模为245亿美元,占到绿色债券总规模的44%,同期的欧美国家发行的绿色债券均符合CBI绿色定义。
募集资金主要投向清洁交通、清洁能源、污染防治等领域。按中国人民银行《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的定义划分来看,投向清洁交通和清洁能源的占比最高,2019年募集资金投向中,清洁交通占比达到26%,清洁能源占比为27%。从ABS的基础资产类别来看也是如此,2019年中国发行的绿色ABS中,以公共交通应收账款为基础资产的ABS占比达到40%排名第一,风电和太阳能租赁收入达到15%,新能源电价补贴和电动汽车租赁资产分别达到8%和4%。从境外发行的绿色债券募集资金投向来看,2019年共计15家中资机构在境外发行绿色债券,发行总规模为125亿美元,占我国绿色债券总规模的22%,其中低碳交通(35%)和低碳建筑(32%)是资金投放最多的领域。
目前我国超过50%的绿色债券将于2年内到期,未来置换需求或有所增长。截至2021年3月17日,我国存量绿色债券中,2年内到期的占比达到52%。由于绿色产业的发展和相关产业的转型是长期任务,需要较长时间的投入和积累,因此在绿色债券到期后置换需求或有所增长,未来我国绿色债券的规模或有所增加。
从资产质量来看,绿色债券发行期限长效果显著,目前尚无违约案例。第一,我国绿色债券发行期限长,约90%左右发行期限均在3年以上。第二,我国绿色债券支持环境改善效果显著,据初步测算,每年绿色债券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可节约标准煤5000万吨左右,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1亿吨以上。从参与者的角度来看,我国绿债市场参与机构日渐多元化。非金融企业2019年发行规模增长54%,占比升至37%,成为国内绿债发行规模最大的发行人,一改此前由金融机构主导的格局。投资人方面,商业银行是最大的绿债购买方,占比超过50%。
1.2.3 绿色指数、绿色保险和交易市场:未来有较大发展空间
绿色证券指数:股票新发行指数稳步增长,环境主题占比较高;债券指数有较大增长空间。股票指数方面,2005年起维持平稳增长,截至2018年末共计发行50只绿色股票指数,有34只以绿色股票指数为跟踪标的且未到期的指数基金,基金总规模达到130.4亿元。从主题来看,环境主题指数占比近三分之二,ESG主题占比达到24%。债券指数方面,我国发展起步较晚,2016-2017年共计发行10只绿色债券指数,未来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绿色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目前绿色保险的代表性险种,创新型绿色险种有待开发。近年来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有了较大发展,2014-2017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提供的风险保障规模逐年增加,2017年环境责任保险为1.6万家企业提供风险保障共计306亿元。但是单一绿色责任险难以满足多维度的绿色产业发展,例如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具有风险管理的特殊性,若是天气处于长时间的不理想状态,会对风电、光伏企业的业绩产生负面影响,针对上述新的风险管理需求,未来针对特定行业的创新型险种有待进一步探索,目前全国的绿色保险种类也在不断延伸,农业、畜牧业、绿色建筑、绿色消费等均有涉及。
环境权益交易市场:缺乏法律基础,交易活跃度有待提升。以我国发展最快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为例,当前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还未完成行政法规的立法程序,可能导致相关部门的执行力度不足,企业参与积极性有限。其次,从各个试点的交易情况来看,交易集中发生在各自的履约月份,在其余时段内交易活跃度低,市场流动性不足。排污权、用能权和水权交易市场的整体建设进展缓慢。
02
国际经验:欧洲绿色金融发展最为领先
2.1 政策体系:欧盟注重分类标准和信息披露
绿色金融发端于上世纪70年代,实施主体从商业银行逐步延伸至更广泛的金融领域,欧洲发展领先全球。1972年,联合国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了“人类环境大会”,是世界各国政府共同讨论环境问题的开端;1974年,德国成立了第一家政策性环保银行,专门负责为一般银行不愿接受的环境项目提供优惠贷款,是绿色金融的早期探索;1992年,联合国环境署联合知名银行在纽约共同发布了《银行业关于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声明书》,标志着联合国环境署银行计划(UNEP BI)的正式成立;1995年联合国环境署将领域拓展至保险业,与瑞士再保险等公司发布《保险业关于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声明书》;1997年,联合国环境署银行计划对声明书的内容进行适当修正,从单一银行业务扩展到一般性金融服务,银行计划更名为金融机构计划(UNEP FII),此后保险计划于金融计划合并统称为金融计划;2003年,花旗集团、巴克莱银行和荷兰银行等全球主要金融机构参照世界银行下属国际金融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政策与指南建立一套信贷准则——赤道原则,推进绿色信贷的国际化;2007年欧洲投资银行发行了世界上首只绿色债券(CAB)。整体来看欧洲是绿色金融发展的先行者,下文将主要以欧盟作为参照对象,来探究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经验。
欧盟的可持续金融政策体系以《可持续发展融资行动计划》为指导性文件,目前已经构建了相对成熟的政策体系。欧洲可持续金融发展进程主要有以下几个重要节点,2015年,在联合国《巴黎协定》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推动下,欧盟就2030年气候和能源目标达成一致,欧盟测算为实现这一目标,每年需要填补约1800亿欧元的投资缺口,金融领域将起到关键作用;2018年3月,欧盟委员会发布《可持续发展融资行动计划》,制定欧盟委员会的行动计划以及实施时间表,是欧盟可持续金融发展的路线图;2018年5月,欧盟委员会技术专家组(TEG)成立,协助行动计划的推进;2019年6月,欧盟委员会技术专家组连续发布《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欧盟绿色债券标准》等报告;2019年12月,欧盟委员会推出《欧洲绿色协议》,搭建了欧洲绿色发展的总框架。
《欧洲绿色协议》:可持续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欧洲绿色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是可持续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提出2050年实现碳中和目标,指明欧盟可持续转型的政策方向。《协议》战略目标是将欧盟转变为一个公平、繁荣的社会,以及富有竞争力的资源节约型现代化经济体,2050年欧盟温室气体达到净零排放并且实现经济增长与资源消耗脱钩。《协议》主要内容分为三部分:一是推进可持续发展转型,具体措施包括设计一套转型政策和将可持续性纳入所有欧盟政策。该部分是《协议》的重点内容,转型政策设计方面提出在2020年3月出台《气候法》,并且从清洁能源转型,工业、建筑、交通和农业转型方面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政策的方向;二是推动欧盟成为可持续发展的领导者。具体措施包括与全球伙伴开发全球碳市场,贸易政策制定支持欧盟的生态转型,利用经济地位建立符合欧盟环境和气候目标的全球标准,率先建立财政体系以支持全球可持续性发展等;三是鼓励公众和利益相关者参与政策制定。
《可持续发展融资行动计划》:可持续金融的实施路线图
2018年3月的《可持续发展融资行动计划》是欧盟可持续金融的综合战略和实施路线图,包括3大目标,10项行动和22条具体行动方案,可持续活动分类、可持续投资基金、可持续指数等多方面做出规定。三大目标分别是:第一,引导资本流向更可持续的经济活动,对应的具体行动如下:1、建立欧盟可持续活动分类系统;2、建立可持续金融产品的标准和标签;3、促进对可持续项目的投资,例如建立一个单一的投资基金;4、将可持续性纳入投资建议;5、建立可持续的基准,即可持续指数,以便跟踪和衡量绩效。第二,将可持续性纳入风险管理体系。对应的具体行动是:6、在市场研究和信用评级中融入可持续性;7、明确机构投资者和资产管理人的职责;8、将可持续性融入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审慎要求。第三,提升透明度和鼓励长期主义,具体包括:9、加强可持续性披露和会计规则制定;10、促进可持续的公司治理并减轻资本市场的短期性,例如评估公司制定和披露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分类标准和信息披露规则
欧盟的可持续金融发展政策构建重视绿色金融活动分类标准和信息披露。实施路线发布后,欧盟委员会技术专家组(TEG)在2019年6月发布《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欧盟绿色债券标准》、《气候基准和基准的ESG信息披露》等报告,是《行动计划》的具体落实。
《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是《行动计划》的基础,包括67项经济活动的筛选标准,提供具体的方法论和范例。《分类方案》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分类清单,包含了关于67项经济活动的筛选标准,行业分类与欧盟成员国和国际统计框架相兼容,涵盖近乎所有经济领域和经济活动。《分类方案》要求相关经济活动有助于实现六大环境目标:减缓气候变化、适应气候变化、海洋与水资源可持续的利用和保护、循环经济、污染预防与治理、保护生态系统。对如何助力六大环境目标设置了三项标准:一是对六大环境目标有实质性贡献;二是对环境目标无重大损害;三是满足最低限度的社会保障。意味着符合标准的经济活动必须对至少一个环境目标作出重大贡献,并且对其他五个目标没有重大损害。对于每项经济活动,《分类方案》均提供了具体的方法论和范例。
《欧盟绿色债券标准》基于《分类方案》制定了绿色债券的界定标准,主要包括四大核心内容:一是绿色债券的募集资金应被用于以下绿色项目的融资或再融资:绿色项目应至少有助于实现《分类方案》的六大环境目标中的一个、满足“无重大损害原则”以及遵守最低社会保障。二是该标准明确了供发行人使用的绿色债券框架的范围和内容,以便发行人详细说明拟募集资金用途的所有关键方面。三是要求发行人定期发布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并在定期报告中尽可能使用定量指标。四是对绿色债券在发行前和发行后进行认证,建议由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作为绿色债券授权认证机构。《欧盟绿色债券标准》与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的《绿色债券原则》基本保持一致。
此外,欧盟重视绿色环境相关的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披露方面,欧盟各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多采用强制披露为主,自愿披露为辅的结合方式,并且已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发布了生态环境管理审核规则(EMAS)和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金融机构的披露方面,国际上来看,金融稳定理事会(FSB)于2015年12月成立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TCFD于2017年6月发布TCFD框架,帮助投资人、贷款人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对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进行评估,以揭示气候因素对金融机构收入、支出以及投融资的影响。欧盟委员会制定了《非财务报告指南》(NFRD),就如何披露气候相关信息为企业提供进一步指导,可持续会计准则委员会(SASB)和气候披露标准委员会(CDSB)在其联合发布的《TCFD实施指南》中提出将与TCFD框架保持一致,并持续对标。
2.2 发展现状:欧美发达国家绿色金融服务更为多元
绿色债券:全球发行规模超过8600亿美元,欧美发展领先,能源、建筑和交通为主要投向。海外发达国家市场以直接融资为主的结构直接决定了绿色金融更多以债券融资的形式体现,绿色债券发行规模从2014年的370亿美元上升至2019年的2589亿美元,截至2020上半年,全球绿色债券累计发行8678亿美元。分地区看,美国、中国、法国等欧洲地区是全球主要的绿债市场,截至2020年上半年,美国累计发行绿色债券1890亿美元位列全球第一,其次为中国和法国、德国等欧洲国家。从债券募集资金的投向来看,能源、建筑、交通三个领域的投资规模占比超8成。
海外银行在绿色债券发行过程中更多扮演中介角色。以汇丰银行为例,汇丰银行在绿色债券领域创下多个行业第一,是全球最大的绿色、社会和可持续发展(GSS)债券市场承销商。汇丰银行于2015年首次发行绿色债券,筹集资金5亿欧元,2017年推出全球首个主权绿色债券帮助波兰融资7.5亿欧元、推出首个绿色混合债券为德国和荷兰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筹集10亿欧元、推出首个可持续发展二级债券帮助一家金融机构筹集3亿美元。2018年,汇丰促成了世界上第一个符合伊斯兰宗教法的Sukuk SDG债券。2020年,汇丰帮助德国日用品汉高公司发行世界上第一只用于解决塑料废物的债券。
绿色信贷:全球(除中国)绿贷年发行规模从110亿美元上升至2019年的约800亿美元。当前国际上《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越来越多。截至目前,全球共有37个国家的116家金融机构采用赤道原则,包括花旗银行、巴克莱银行、汇丰银行等国际知名银行。
绿色股票指数:当前全球主要指数公司已经搭建了多套绿色指数,欧美资本市场已经有包括英国富时社会责任指数系列、标准普尔全球清洁能源指数、及MSCI ESG系列在内的多套股票指数。例如MSCI的环保产业指数、MSCI清洁科技指数、MSCI可持续水资源指数、MSCI绿色建筑指数等。
绿色基金:海外金融机构大量通过投资基金的模式参与到绿色金融服务中来。多数绿色基金以政府为主导,通过各类银行为企业、个人提供绿色信贷。荷兰银行较早制定绿色基金计划,为企业或个人的绿色温室标签、有机农场等环保项目融资。世界银行成立全球第一只原型碳基金,瑞士、法国等国家也推出了碳基金。美国富国银行的绿色基金主要投资清洁能源行业,集中在风电和太阳能。巴克莱银行推出的全球碳指数基金,是全球第一只跟踪全球减排交易系统中碳信用交易情况的基金。花旗创投基金,主要投资于全球替代能源发展市场,用于支持替代能源小微企业的发展。2019年汇丰与国际金融公司(IFC)共同启动实体经济绿色投资机会基金(REGIO),结合制造业、农业综合企业、服务业、基础设施和债券发行,吸引发展中经济体的投资。2020年5月,伴随7位私人投资者加入,汇丰银行与IFC合作筹集到3.86亿英镑。
绿色保险:海外保险市场相对成熟,创新型绿色保险产品包括绿色建筑保险、天气保险、可再生能源项目保险、碳保险、绿色卫士装修污染责任险等。绿色建筑保险可以对企业建筑开发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阶段性风险保障,开发前有助于项目投融资过程中的增信,开发中发挥风险管理作用,开发后针对保险范畴的损失进行及时补损。天气保险的种类更具多样性,代表性险种以英国的降雨降雪险,以及日本的台风险、酷暑险等为代表。可再生能源项目保险包括光伏保险和风电保险等,例如2010年起欧美的保险公司如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和Power Guard纷纷开发了各自的25年期组件功率保险产品。碳保险方面目前的服务主要针对的是交付风险,对碳排放权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价格波动、信用危机、交易危机进行风险规避和担保。绿色卫士装修污染责任险是聚焦于绿色建筑的创新型产品,实行全流程风险管控,提供施工时污染物评估、完工后污染物检测、出险后污染物治理等服务。
环境权益交易市场:海外碳交易、可再生能源交易市场已初步构建,监管措施推动了一系列新的绿色金融工具和服务的产生,金融机构开始为有需求的企业提供包括风险对冲、税收抵免等金融产品服务,银行在其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英国于2002年4月成立了全球第一个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欧盟从2005年1月开始实施温室气体排放许可交易制度,简称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ETS),该计划将超过12000个欧洲工业用地(包括一些美国子公司)置于碳限制之下。
相比英国,美国通过在国内实行RPS(Renewable Portfolio Standard)配额制度来控制碳排放问题,RPS要求电力销售企业在特定时间段内采购或达到一定比例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电力销售企业可通过两种方式完成配额要求,自行生产可再生能源电力,或者从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购买可再生能源证书(REC)。绿色能源生产者每生产1兆瓦时的电力可获得一个REC积分,REC作为衡量可再生能源价值的可转让、可交易的证券,价格则由市场决定。
除了配额制度下的强制市场,美国绿证也有自愿市场,近年来美国绿色证书供应和需求大幅增长, 根据NREL的报告,2019年自愿电力市场约有780万客户购买了约1.64亿兆瓦时(MWh)的绿色电力,约占美国所有可再生能源销量的32%。同时,美国政府还设置了生产退税和投资退税,1992年美国开始实施生产税收抵扣政策,为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发电量提供财政补贴,2005年美国《能源政策法案》设立投资税收抵扣政策,为商业、住宅和公用事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投资者提供所得税抵免。
03
趋势展望:关注清洁能源、交通和建筑行业
借鉴海外经验,我们对我国绿色金融未来发展有以下三方面展望:
一是绿色金融作为实现碳中和的先行抓手将迎来快速发展。当前政策对于碳中和的引导和布局力度不断加大,金融作为绿色产业发展的重要推动者,有望走在绿色产业发展的前沿,未来我国绿色金融将迎来快速发展。
第二,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建设有望从多方面入手。一是我国绿色金融分类标准有待进一步推进。当前我国绿色分类标准界定的清晰度和可操作性有待提升,以《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为例,指导目录仅列出了绿色活动的归类,缺乏如何界定的方法论和量化指标,可操作性不足。二是加强相关主体的环境信息披露。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完善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相关利益方披露信息数量不足质量有限。从上市公司的角度来看,我国主要实行自愿披露制度,2019年中国沪深股市上市公司总计3939家,已发布相关环境责任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及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有效样本企业共1006家,占所有上市公司数量的25.5%,仍有7成左右的上市公司未披露相关信息。从金融机构的角度来看,绿色信息披露仍处于起步阶段,上市金融机构披露ESG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披露主体也以商业银行为主,保险、基金、信托类金融机构仍有拓展空间,且当前国内监管机构仅要求银行部分披露绿色信贷,对于碳排放等负面信息的披露不足。2020年12月易纲行长在新加坡金融科技节上发表演讲时已经提出要研究建立强制性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三是多元化的绿色市场建设还有待探索。一方面,当前我国绿色金融产品以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绿色证券指数建立也日渐完善,未来绿色基金的政策构建、绿色保险创新产品可以期待;另一方面,相较于欧美发达国家,我国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法律法规建设有待完善、市场交易活跃度有待提升。四是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环境气候风险分析,强化低碳投融资的金融激励机制以及加大推进ESG投资。当前央行绿色金融网络已经为环境和气候风险分析提供了一系列方法和工具,未来有望在国内进行推广。其次,对于低碳投资的激励机制方面,绿色低碳的再贷款机制、绿色资产的风险权重等方面均有待探索。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在2018年的主题演讲中也已经提到“通过降低绿色资产的风险权重可以明显降低绿色信贷的融资成本,实质性激励银行加大绿色信贷的投放力度,推动实体经济加快向绿色和低碳转型”。
第三,从国内外的绿色金融募集资金投向来看,清洁能源、交通和建筑等行业获得资金支持的占比最高,上述行业有望最先受益于绿色金融的发展。清洁能源方面重点关注水电、风电、太阳能、核电、氢能、生物质能、地热、海洋能等清洁能源。交通领域重点关注两方面,一是支持使用新能源、清洁燃料的交通工具,例如新能源车;二是推动交通运输提升效率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例如高速公路ETC系统、互联网+物流配送、互联网+公共交通等;建筑行业关注四方面,一是建筑材料方面的新型建材,如开发新型墙体材料、保温隔热材料、防水密封材料、陶瓷材料、新型化学建材、装饰装修材料;二是建筑物用能系统管理;三是建造时采用的节能型技术、工艺、设备等;四是建造后工业废渣的综合利用。
04
风险提示
1)绿色金融政策制定或落实不及预期,绿色产业发展受阻;
2)宏观经济下行超预期,上市公司企业盈利将相应遭受负面影响;
3)金融监管以及去杠杆政策加码超预期,市场流动性将面临过度收紧甚至信用危机的爆发;
附录
评级说明及声明
股票投资评级:
强烈推荐 (预计6个月内,股价表现强于沪深300指数20%以上)
推 荐 (预计6个月内,股价表现强于沪深300指数10%至20%之间)
中 性 (预计6个月内,股价表现相对沪深300指数在±10%之间)
回 避 (预计6个月内,股价表现弱于沪深300指数10%以上)
行业投资评级:
强于大市 (预计6个月内,行业指数表现强于沪深300指数5%以上)
中 性 (预计6个月内,行业指数表现相对沪深300指数在±5%之间)
弱于大市 (预计6个月内,行业指数表现弱于沪深300指数5%以上)
公司声明及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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